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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5号)

发布日期:2020-02-04    点击:

 为确保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居民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积极组织蔬菜等副食品生产,千方百计加强生活必需品物资调配和市场供应,特别是蔬菜、肉蛋奶、粮食等重要民生商品的生产和储备,及时做好补货补柜工作,切实保障市场有效供应。

 二、不断强化价格监测。重点监测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时反映粮油、肉蛋奶、蔬菜等居民必需品价格动态和走势,发现价格异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迅速启动预警。加强价格信息公开,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居民均衡消费。

 三、切实畅通运输渠道。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粮油、肉蛋奶、蔬菜等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允许24小时入城通行。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种养基地、重点产区(村)等场所的道路要保持畅通,确保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四、着力完善配送方式。大力鼓励和引导各大超市、卖场等,充分利用电商渠道,采取线上下单、线下送货等便民利民措施,减少群众外出,避免疫情交叉感染。

 五、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对肉、蛋、菜、米、面、油等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以及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用品,加大价格调节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有序加快复工复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指导粮油、肉蛋奶、蔬菜、饲料、屠宰等重要生活商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户合理有序复工复产,确保市场供应。

 特此公告。

(转自:宁夏日报,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4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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