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是资本的拥有者、资源的配置者、创新的组织者、财富的创造者、责任的担当者。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新是第一动力,不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企业家精神,更呼唤与时俱进的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是党中央批准第一批纳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四十六种伟大精神之一。江苏历史上商业发达,苏商人才星光熠熠,苏商文化源远流长。从近代以张謇、荣氏兄弟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家“实业富国、产业报国”,到改革开放“耿车模式”“苏南模式”的改革创新,企业家精神赓续传承,凝练成“厚德、崇文、实业、创新”的新时代苏商精神,推动江苏民营经济从农村向城市、从个体经济向私营企业、从低端产业向高端产业快速发展。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要求“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江苏积极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政策文件,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3月成为全国首个个体工商户超过一千万户的省份。弘扬企业家精神,大力支持有立场、有理想、有情怀、有坚守、有匠心的新时代企业家,担当起为江苏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汇智的使命。
新时代赋予企业家精神新内涵
观大局,是中国式现代化对民营经济履行社会责任提出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企业营销无国界,企业家有祖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要将爱国情怀作为价值追求,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密结合,不断在稳定增长、增加就业、绿色低碳、社会公益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勇创新,是高质量发展对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提出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要靠创新,我们国家再往前发展也要靠自主创新。江苏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研发人员和研发经费投入由民营企业完成、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省级研发机构建在民营企业,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江苏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的重要策源力量。民营企业家要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赋能转型升级,努力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
拓视野,是国际竞争新形势对民营经济高水平开放提出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企业家要立足中国,放眼世界。当前,民营企业进出口占江苏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百分之四十六点二,已经成为江苏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是参与国际竞争、促进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力量。在国际环境复杂严峻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家要涵养国际视野,积极推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资源配置,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实现更好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以弘扬企业家精神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激扬爱国精神,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首创设立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成立民营企业家宣讲团,创新开展民营企业进高校“三个一”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首建江苏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多家名企获评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入乡村振兴、“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在“万企兴万村”行动中,三千四百余家民企惠及江苏三千三百多个乡村。
激扬创新精神,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布局,2023年江苏省民营企业专利授权量三十四点八四万件,占全省企业专利授权量的87.87%。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三中心”建设,民企工程研究中心数量占全省近百分之六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占比近百分之七十。支持民营企业围绕江苏重要和优势产业链加大科技创新投入,2023年全省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达三万九千九百二十四家,同比增长百分之二十点一,占全省百分之八十八点八。
激扬开放精神,对外贸易活力迸发。百展万企拓市场,省市联动支持超四千家企业参加三百四十余场境外展会。省市两级梯度培育,八个设区市开展市级公共海外仓认定,省市重点培育的公共海外仓达八十三家,其中省级三十二家,民企运营超八成。自主品牌出海,首批省重点培育的二十六个跨境电商品牌中民企超八成。2023年,全省民企进出口二点三七万亿元,规模创新高;民企对外投资项目实现较快增长,项目数达一千零五十三个,同比增长百分之五十七点九,占全省的百分之八十四点八。
完善激发和保护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外部环境
完善保护企业家精神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质“软硬”条件。
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破除准入壁垒。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市场准入限制显性和隐性壁垒清理工作。推动涉企登记许可审批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深化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维护公平竞争。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影响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引导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创新招标投标数字化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感知、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及时预警、发现。扩大民间投资。出台鼓励民间投资进入交通、水利、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细分行业指引指南。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为民间投资项目提供精准支持。
营造引导企业家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创新环境。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导,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民企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定期编制发布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全年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五百项以上。加大各级各类科研基础设施、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库等向民企开放力度。用好江苏省科技创新券,发挥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和技术经理人作用。
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加快推动营商环境综合立法和专项立法,强化法规政策清理。树立柔性执法理念,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工作体系。加大法律服务供给。拓展新领域新业态商事纠纷解决途径,大力发展商事商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提供“一揽子”法律服务。率先启动实施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支持江苏扬子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机构品牌化发展,护航苏企“走出去”。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指导规上民企设立公司律师,提升依法经营能力。实施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效能提升工程,完善重点产业链企业对外贸易等法律服务,提升企业海外经营风险防范能力。
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完善政策体系。构建“1+13+N”民营经济政策体系,开展“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评估。依托“一企来办”平台分类“画像”,精准推送惠企政策,推动涉企政策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健全沟通机制。鼓励各地制定规范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完善重点民营企业库,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搭建各类民营经济服务平台,拓宽沟通渠道,提升服务效能。推广典型经验。持续发布江苏百强民营企业等榜单,鼓励更多优秀企业家成为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营造亲商安商的舆论环境。
文章转自《群众·决策资讯》、“学习强国”网站
作者:刘旭东(系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