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石嘴山银行持有的宁夏汇美商贸有限公司6笔不良债权。第一笔债权原贷金额为65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基准日),未偿本金0万元,未尝利息90.82万元,未偿本息合计90.82万元;第二笔债权原贷金额为65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基准日),未偿本金0万元,未尝利息124.98万元,未偿本息合计124.98万元;第三笔债权原贷金额为158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基准日),未偿本金0万元,未尝利息5.16万元,未偿本息合计5.16万元;第四笔债权原贷金额为62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基准日),未偿本金0万元,未尝利息21.20万元,未偿本息合计21.20万元;第五笔债权原贷金额为1428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基准日),未偿本金1,419.40万元,未尝利息224.69万元,未偿本息合计1,644.09万元;第六笔债权原贷金额为147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基准日),未偿本金134.23万元,未尝利息26.17万元,未偿本息合计160.40万元(基准日之后的利息也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
二、债务企业情况
宁夏汇美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蔡传富,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成立日期为2013年6月25日,营业期限为201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4日,注册地址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虹商场一楼,经营范围包括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通讯器材、水暖配件、日用百货、钢材、木材、有色金属(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鞋帽的销售;电器机械、舞台音响设备的安装、零售、批发;柜台出租;家用电器的维修及安装;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等。
三、保证人情况
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现为蔡传富,谭胜利、蔡传富为保证人。
四、抵质押物情况
以上商铺抵押物均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步行街热门商圈,除海尔电器为汇美商贸自营外,其他商铺均已出租。所有抵押物均为沿街1-2层商铺,具有良好投资价值。
六、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七、合作意向
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缴请,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购买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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