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情况
2022年12月29日,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持有的宁夏金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截至2023年1月31日,本息合计为72978547.88元,其中:本金43524313.57元、利息29454234.31元(2023年1月31日之后的利息也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
二、债务企业情况
宁夏金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7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169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玉春,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成立日期为2000年12月6日,营业期限为2000年12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为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包括高硅硅锰、冶金炉料、碳化硅及系列产品的生产与冶炼,非金属矿产品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三、保证人情况
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现为赵玉春,赵玉春、王静为保证人。
四、抵质押物情况
(一)宁夏金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的工业用地,共计约2000亩,具体如下:
(二)赵玉春持有的宁夏金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5.328%股权。
五、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抵押物为石嘴山惠农工业园区土地,紧邻110国道,交通便利,土地面积较大,地形平坦方正,抵押价值充足。
六、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七、合作意向
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缴请,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购买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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