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情况
宁夏文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2年10月31日,本金112.79万元,利息270.73万元,本息合计383.52万元(2022年10月31日之后的利息也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
二、债务企业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文全,注册资本838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8330万元人民币,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该笔债权最高额抵押94万元,其中:锦瑞园1号楼405室20万元;金凤区山水文园1号楼1单元902室27万元、1号楼1单元1001室47万元。
三、抵押物情况
(一)锦瑞园1号楼405室
锦瑞园位于金凤区金凤区通达北街309号(银川市13中对面),是由锦花物业规划、开发的小区,2001年建成,共计15栋楼约843户,无电梯,共80个地上车位。抵押物为小区门口公寓,目前处于空置状态。经询问物业,租金每年在1000元左右。
(二)山水文园1号楼1单元902室,1号楼1单元1001室
山水文园位于金凤区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安西巷83号,是由宁夏中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开发的小区,2011年建成,规划面积1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6栋共约2525户,有电梯。
(1)锦瑞园
(2)山水文园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五、合作意向
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缴请,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购买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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