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
发布时间:2018-02-05 浏览: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旨在加快宁夏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在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中的作用,拓宽社会投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意见》鼓励区内非上市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开展股权、债权融资和转让;重点支持符合自治区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场挂牌,吸引股权投资等私募融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各市、县(区),应通过与宁夏股交中心共建特色产业专板,促进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开展全区非上市企业股权登记托管工作。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应将包括内部职工股在内的全部股份,逐步集中托管到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支持非上市股份公司及拟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企业,在宁夏股交中心进行股权登记托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投融资机构借助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业务。

鼓励宁夏股交中心开展向全国股转系统推荐企业挂牌业务,2016年至2018年间成功推荐挂牌的前10家企业,由自治区财政对股交中心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鼓励各市、县(区)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自治区财政根据宁夏股交中心挂牌企业数按照每家1万元标准对股交中心给予挂牌服务补贴。通过股交中心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交易板挂牌的前50家企业,自治区财政按每家10万元对企业给予补贴。(记者 时明霞 实习生 刘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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