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自查自纠,正风肃纪。4月28日,集团公司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精神,并迅速部署集团公司专项治理工作。
受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琼同志委托,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郭聿维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集团公司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专项督查小组,分别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室及各权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开展整治和督查。会议提出集团公司各部室及各权属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要尽快传达相关精神,安排布置相关工作,做到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主要领导人人知晓;集团公司纪委要主动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咨询,厘清相关执行标准。会议要求:(一)对照文件,逐条排查。集团公司各部室、各权属企业对文件中的“五个严禁”、19个问题逐条对照,一一整改,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二)高度重视,立即执行。集团公司各部室、各权属企业于5月3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对整改情况登记造册,并上报集团公司;(三)加强督查,从严问责。集团公司将于5月4日起对各权属企业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责令整改。
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刘明,财务总监张侃,各部室负责人及各权属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