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专题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八号) 发布日期:2020-02-28 点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8日18时起,将自治区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应急响应。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8日 (转自:宁夏日报,发布日期:2020年2月28日) 上一篇:宁夏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七号) 下一篇: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十号)